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采用新工艺、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准由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施工招标。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对投标人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总分 =技术标评分(≤30分) 分,资信标评分(≤10分) 分,商务标评分(≥60分) 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确定)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 (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填写) 。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资格审查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否决其投标情形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0.5 。
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一)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技术标评分(≤30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 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值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保留一位小数,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标一般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1 |
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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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要施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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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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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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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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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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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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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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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陈述和答辩(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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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要求投标人陈述和答辩,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余技术标打分条款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并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评审因素。1-9项各单项分值不超过5分,技术标总分设置不超过30分。单项的分值一般按优、良、一般和未提供相应资料四挡,得分值一般分别按(0.9-1.0)*单项分值、(0.6-0.9)*单项分值、(0.4-0.6)*单项分值和0分,上限值包含本数,下限值不包含本数。 |
注:技术标打分由评标专家独立评审,各投标人之间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同一专家打分)差距不得大于等于技术标满分分值的 20% ,如达到技术标满分分值 20% 的,应提交评审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否则该评审专家的评分无效,如打分有效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的,去掉一个最高得分和最低得分后进行算术平均, 低于7人时直接进行算数平均,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10.5 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资信标评审(≤10分)
资信分可根据投标单位的企业综合实力、类似工程业绩、建设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体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能力等因素进行设置。建设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体系分值为5分(专业工程施工项目不设本评分项),其他每个单项的具体内容和分值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具体评审办法为:
商务标评审
(一)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10.5 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商务标评分(≥6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评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A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A分 (A=1或2) 。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D1=K 1 *A+(1-K 1 )*B*K 2
K 1 (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抽取值范围为 0.4、0.45、0.5、0.55、0.6 (在0.4~ 0.6 ,确定均匀分布,数量为5个的抽取值);
抽球球号 |
1 |
2 |
3 |
4 |
5 |
对应系数 |
0.4 |
0.45 |
0.5 |
0.55 |
0.6 |
A(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数量≤15 家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数量 >15 家时,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除报价最高和最低各 20 %个(按有效投标人投标人数量为基数;不为整数的,按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数量≤ 15 家时,则不去除报价最高和最低部分。
B=最高投标限价。
K 2 (平均浮动系数),抽取值范围为: 85%、85.5%、86%、86.5%、87%、87.5%、88%、88.5%、89%、89.5%、90%、90.5%、91%、91.5%、92%、92.5%、93%、93.5%、94%、94.5%、95% (85%-95%之间均匀分布且数量为21个),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抽取球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对应浮动系数 |
85% |
85.5% |
86% |
86.5% |
87% |
87.5% |
88% |
88.5% |
89% |
89.5% |
|
抽取球号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对应浮动系数 |
90% |
90.5% |
91% |
91.5% |
92% |
92.5% |
93% |
93.5% |
94% |
94.5% |
95% |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资信标排名靠前的优先;资信标排名仍相同的,以技术标排名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 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先抽中的为中标候选人 。
招标人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以行贿罪判决为准)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