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投资管理条线)所需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投资管理条线)所需资料
1.涉及的内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
2.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04-23 第七条 第一款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10-25 第二条 第一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二款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款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3.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4-10-29 第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前,业主应按规定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申领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业主不得指令施工。
4.受理机构: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5.决定机构: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6.受理条件:1、申请资料齐全;2、现场符合开工条件。
7.申请材料: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含拆迁进度)已具备施工条件的声明、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书、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含消防设审核、人防工程核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含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资金到位承诺书
8.办理时限信息:承诺期限:0工作日 法定期限:10工作日
9.是否收费:否
10.办事流程图: